采购业务流程--单一来源采购
单一来源采购操作规程根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
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,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《政府采购法》规定的原
则,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。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邮政编码:510640
联系电话:020-85530825,020-85530826 传真:020-85520192 EMAIL:[email protected] 网络实名:广州高新工程顾问 备案号:粤ICP备13038753号 |